其中包括丸、散、膏、丹,剂。凡是已经在大众中广泛应用疗效极佳并具备神奇效果的药食同源的可以自由流通的“奇药”。
申报标准:
1、以药食同源属性为准,核心配方具有独特性,实际控制人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具有合法独立的知识产权;
2、调理某种常见疾病疗效果出众,超出常人预期,短期内见效快,能够解决基本症状。无明显毒副作用,性价比高,适宜渠道推广和大众接受;3、选择产品具有健字号、消字号、食字号、药字号(暂缓申报)、妆字号等可以用于市场流通合规合法批号;
4、如果目标产品目前没有取得具有流通资格,可放宽资格进行孵化取得具有批号流通资格;
5、产品核心技术控制人有意愿与华商国医堂合作者。
注:没有法律纠纷、医疗事故、毒副作用符合中医药医治理念,符合相关法律监管要求。
申报邮箱:hsgytzyyyjy@163.com